合伙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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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之星

中文 (普通话),英文


法域:

北京市

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


中伦合伙人马东晓律师被MIP杂志评为“2015年度大中华区最受瞩目的知识产权律师” IP STAR”中国区杰出律师. 擅长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和与技术相关的争议解决业务,包括技术合同、产品责任诉讼等。马东晓律师具有理工科背景,是持证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从业26年,曾任海尔集团法律部和知识产权部负责人,具有丰富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经验,擅长多方协调和亲自处理重大复杂案件,以精细化的诉讼获得客户好评,被评为北京市十佳知识产权律师第一名。办理过包括唯冠科技与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案、乔丹体育与Michael Jordan姓名权案、方正诉宝洁计算机单字著作权案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五百多件。参与过《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关知识产权法规、司法解释的立法工作。

  • Michael Jordan诉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姓名权侵权、商标授权确权系列案 (商标案件)
  • 唯冠科技与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属、侵权和行政查处纠纷案 (商标案件) 
  • 华为技术公司与中兴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最高法院再审案(专利案件) 
  • 阿联酋国家石油公司诉青岛爱诺克润滑油销售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著作权案件)
  • 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盛世骄阳有限公司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著作权案件)
  •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诉王志洲、葛明华等及山东翰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曹务波、陈远童 、黄力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专利案件)
  • 安信证券与安信信托“安信”商标行政案 (商标案件)

  • 信息和智能技术
  • 传媒
  • 体育和娱乐
  • 矿产资源

  • 2000  商标代理人资格
  • 1999  中国律师资格
  • 1992  专利代理人资格

  •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  专家 
  •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理事
  •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理事
  • 中国科技法学会  理事
  • 清华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联合导师
  • 国家律师学院  兼职教授

  • 1999-2002年 北京大学 法律硕士
  • 1986-1989年 青岛大学 机械制造工程学士